感谢您选择中盛国际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盛”)为您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并自愿与中盛签署《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简称“本协议”)。本协议条款与您的权益有着重大关系,请您在同意接受本服务前确认,您已经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您通过平台网络页面点击“已阅读并同意”,即视为您已阅读、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协议,本协议即生效。
第一条 您同意聘请并委托中盛为您的保险经纪人。
第二条 中盛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为宗旨,遵循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接受您委托,向您提供下列服务:
1、在日常工作中,向您提供日常保险经纪服务,包括日常保险咨询、日常保险管理、相关培训等;
2、在项目服务中具体包括:项目风险评估分析、保险方案设计、保险安排、协助保险索赔等。
第三条 您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中盛提供的保险经纪服务。
2、您应充分考虑自身的保险需求,在中盛的协助下慎重选择保险方案,对中盛提交的各项专业性成果及保险全部事宜享有最终的选择和决定权。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您承诺不指定除中盛外的其他任何人为您的保险经纪人。
4、您应准确地向中盛提供所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不隐瞒与委托事项及订立保险合同有关的事项,并在中盛服务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5、您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对做出的所有指令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中盛按照您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6、您在投保时,确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法定监护人等保单关系人,并在保单、回执等法律文书上亲笔签名,不允许或默认他人代签。因非亲笔签名造成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7、您应使用本人的账户进行保险费支付或者您委托的其他人账户进行保险费支付。您所投保险险种发生退保时,所退保的保险费用将会退回到保险费支付人账户。
第四条 中盛的权利和义务
1、中盛保证您受托工作将严格遵照本协议及附件所载授权范围、服务事项、时间进度或其他您根据本协议及附件提出的相应书面指示。
2、中盛在本协议项下所提供的所有服务、许诺、报告和推荐均以您提供的数据和信息为依据。
3、中盛按照监管要求和投保需要采集、获取或在系统内保存所有您的相关信息。中盛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情况下,中盛有权按照监管要求暂停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本服务,您需及时补充更正信息。如您未及时更正信息,中盛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您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中盛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中盛应实现您利益的最大化,并代表您进行保险安排工作,主要表现在:
4.1中盛应认真负责地完成您委托的工作。如果因中盛或其委托的人员过错造成您损失的,中盛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2未经您同意,中盛不能就本委托事项另行委托他人办理。
5、由于保险公司系统问题、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服务无法提供,对此中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保密条款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商业信息,中盛和您应严格保密,其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而终止。除非下列情况,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不得将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1、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
2、应本协议的履行需要知悉相关信息的双方有关工作人员和本协议确定的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机构等;
3、为获取会计师、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技术顾问提供的相关服务而进行的披露。
第六条 报酬与费用
在您将保险业务交由中盛安排后,中盛依法有权从保险人处取得相关的佣金作为报酬,不再另外向您收取其他费用。
第七条 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
您应按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及中盛要求,真实、完整提供身份信息材料,配合受托方完成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及资料留存工作,不得利用本协议项下业务进行洗钱、掩饰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本协议业务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转移或掩饰资金等恐怖融资活动。中盛有权依据反洗钱规定,对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监测等工作,必要时可暂停相关业务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
第八条 反保险欺诈
您所提供的投保信息、索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单要素、风险情况、损失证明等)等应真实、准确、完整,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欺诈行为。中盛应向您如实披露保险条款及风险提示,不得误导销售或协助隐瞒关键信息,不得利用经纪身份参与或纵容欺诈行为。
第九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
您享有自主选择保险产品、查询业务进度、投诉维权等权利。中盛应向您充分披露保险产品信息、经纪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理赔流程等关键信息;妥善保管您的个人信息、业务资料等隐私信息;遵守公平、公正原则提供经纪服务,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损害您的合法权益,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您购买保险产品或接受额外服务。
第十条 反商业贿赂
您和中盛均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共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单位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索取或收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等不正当利益。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执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中盛和您将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时,争议问题的处理不影响双方就本协议及附件其他条文约定内容的履行。
2、有关本协议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盛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客观情势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本协议有关条款或终止本协议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三条 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持续有效的前提为:您通过中盛投保的保单处于有效状态,未发生撤单、解保、退保、终止等情况。
2、您通过中盛投保的保单,已无任何一张处于正常有效状态,本协议自动终止。